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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4/2017-1201907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信息状态
文 号 未知 统一登记号 未知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11-15 公开日期 2017-11-15 04:08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临湘市环保局各股室、二级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文电、综合性会议、局党组会、局务会的承办及文件文稿起草、审核、信息调研;组织执行机关规章制度,抓好工作督办;做好上传下达和档案保密、公务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卫、公务车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机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和管理;各站股队室工作目标年度考核方案的拟订和组织考评;配合做好对外宣传、绩效考核等工作、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

(二)财务股工作职责

负责编报和执行财务年度预决算;局系统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及内部审计;报账票据审核和登记及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干部职工养老金、医保金、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办理;负责劳资统计、门面租金、水电抄表和收缴;负责国家和政府环保补助资金、污染治理资金等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帐;协助固定资产管理、人事、公务接待;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

(三)环境影响评价股工作职责

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审批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环保第一审批权”的落实工作,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方,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牵头政务公开、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做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招商引资、企业帮扶;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

(四)污染管理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区划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对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督促验收;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牵头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拟订有关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市环境功能区划;负责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固定资产投资和污染保险工作;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

(五)法制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宣传和教育;负责环境执法案件的审查、把关,参与环境执法文书的起草;不定期组织召开案审会议;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牵头负责“六.五”环境宣传;牵头负责省、岳阳市和临湘政府公众网的环境宣传信息报送和环保宣传刊物的征订工作;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

(六)减排办工作职责

负责拟订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拟订年度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并组织督促实施;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年审工作;负责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环保指标考核工作;牵头做好环境统计;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

(七)项目办工作职责

负责环境保护项目的建库、审查把关、申报;环境保护方面的立项争资;指导全市环境保护项目的申报;做好重金属治理项目的实施,指导企业做好治理项目的现场施工;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资料收集、整理、把关,建立档案资料库;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

(八)政工人事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调整、职称评聘、技术等级评定,做好人事核定五金工作;负责在职人员花名册“三定”方案等各项人事报表上报工作;按要求做好全局机构管理及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小康指标考核工作,及时报送资料;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任务和其他临时性指定工作。

(九)核与辐射工作职能职责

负责辖区内核安全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辐射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核与辐射申报登记工作;负责放射性废场处理、处置,参与核与辐射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对全市放射性废场的收购、处置,现场监督监察。组织各涉源单位进行辐射安全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处理核与辐射污染投诉案件;配合市局核与辐射科相关工作;负责黄标车淘汰工作;负责办实事工作

(十)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参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决策事前酝酿;指导单位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项目资金和资产管理使用、党务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受理与纪检监察有关的信访举报,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局开展有关案件初步核实工作;认真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安排部署的工作、下发的纪律检查和监察意见建议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全局干部职工考勤、岗位督查;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

(十一)党建办、工会

党建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抓好《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开展“支部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及各支部组织生活会;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全面启用“临湘市党建平台”。牵头负责红星云平台工作和党费收缴。

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及时了解和反馈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关心干部职工政治上的进步和业务专长的发挥,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关心职工的合法利益,切实关心职工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改善职工生活,努力为职工办实事;负责开展干部职工相关事项的慰问工作;负责工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妇女节、重阳节等活动的组织工作;严格财务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完成其他临时性、指定性工作。

(十二)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依法对管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行政制度、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对管理单位的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对管理单位提出排污收费污染源监测计划,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审核工作,建立排污收费监察档案;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生态保护、饮用水源、农业生态环境的日常监管;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环境违法案件前期调查取证工作;负责环境应急、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范围内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建立重点污染源及一般固体废物的监管台帐;牵头负责污染纠纷调处和“两会”议(提)案、环境污染信访案件的回复工作;负责污染治理、限期治理计划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执法中队工作职能职责:负责全市的环境行政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并参与全市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行动;负责环境行政案件向相关部门(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信、工商、水利等)的移交工作;负责组织零点稽查、暴雨稽查行动;牵头组织涉重、涉危、涉化企业开展专项执法突击检查;协助监察大队处理环境突发事故或重大信访投诉事件;做好以案释法法律宣传工作;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

(十三)滨江产业示范区、三湾工业园环保工作站工作职责

依法对管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行政制度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对管理单位提出排污收费、污染源监测计划,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审核工作,建立排污收费监察档案;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污染纠纷调处和“两会”议(提)案、环境污染信访案件的回复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违法案件前期调查取证工作;配合做好环境应急、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

(十四)监测站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区域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等环境要素进行常规监测,定期向岳阳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局相关领导报送监测月报、年报;对全市各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建立和健全市污染源档案,掌握污染源排污现状、变化趋势、变化原因和排放总量;全市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监督性监测、限期治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进行监督性监测;为排污收费、查处违法案件提供监测数据;编制环境质量监测年鉴;协助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本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完成其它临时性、指定性工作。